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2月27日我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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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B106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乌鲁 (略) 公共卫生临床楼建设项目 | 经济技术开发区莲湖路50号 | 乌鲁 (略) | 新疆清风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 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