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邹自然资规告字[2022]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邹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邹平市自然 (略) 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地块情况见附件1)
特别说明: 2022- (略) 地块为工业标准地:(1)各项控制指标按照《邹平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标准执行。(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必须与邹平市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后,方可到自然 (略)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竞得人须同时做出环保、节能、规划、气象安全备案、消防、水利、人防、工程建设承诺书。(3)竞买对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邹平市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 (略) 法人竞得本地块的,必须在邹平市域内注册成立具 (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 (略) (略) 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如本地块建设项目属于滨州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 (略) 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即1260万元)。 2022- (略) 地块为工业标准地:(1)各项控制指标按照《邹平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标准执行。(2)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必须与邹平市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后,方可到自然 (略)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竞得人须同时做出环保、节能、规划、气象安全备案、消防、水利、人防、工程建设承诺书。(3)竞买对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邹平市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 (略) 法人竞得本地块的,必须在邹平市域内注册成立具 (略)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 (略) (略) 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5)如本地块建设项目属于滨州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 (略) 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即 *** 万元)。 2022- (略) 地块为村民回迁安置用地,受让人 (略) 和村要求进行建设,用于村民安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邹平市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 (略) 网站(http:/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略) 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滨州市公 (略) 三楼信息录入窗口或邹平市公 (略) 业务受理台(市规划展览馆西区三楼)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 ***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14日16时00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7月1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网上挂牌时间 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7月6日9 建设单位:山东省公 (略)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 (略) ? 2016-2020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 (略) All Rights Reserved (略) :鲁ICP备090 (略) -3 技术支持:广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