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 (略) 食品加工(水产品、蔬菜、禽畜)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湖北 (略)
二、项目名称:食品加工(水产品、蔬菜、禽畜)项目(阶段性)
三、建设地点: (略) 三伏潭镇食品产业园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肖锐
七、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