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宁南县2023-A、B、C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 | |||||||
2023-A号地块 | 宁南县南丝路金满地酒店西北侧 | 175.9平方米 |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商业比≥15.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50 | 50 | ≤6.0 | ≤100% | ≤20米 |
2023-B号地块 | 宁南县南丝路与洗布坝路交叉口 | 231.4平方米 |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商业比≥15.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80 | 50 | ≤5.5 | ≤100% | ≤22米 |
2023-C号地块 | 小田坝村加油站旁 | 16416平方米 | 其他商服用地(汽车维修、汽车配件经营用地) | 40年 | 2000 | 500 | ≤1.5 | ≤30% | ≤20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2023-A、B号二地块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 9月18日至 2023年10 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宁南县自然资源局514室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18日至 2023年10 月12日17:00 时分(节假日除外),到宁南县自然资源局514室(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三幢五楼)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12 日16时0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竞买宗地编号),并具备竞买条件的,我单位将在 2023年10月13 日1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3年10月13日15时30分在宁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举行。
七、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八、2023-C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宁南县境内设立具 (略) ,作为该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事宜。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宁南县2023-A号等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十、公告网址: (略) 场网(http://**)
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
(略) 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800/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宁南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农行宁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71
十二、出让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宁南县政务中心三幢五楼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竞买受理单位:宁南县土地整治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宁南县政务中心三幢五楼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咨询电话:0834- *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834- *
宁南县土地整治储备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