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松桃县世昌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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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松桃县世昌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堡镇、蓼帛街道、世昌街道、黄板镇、盘石镇 | (略) | 贵州 (略) | 本工程新建220kV (略) 一条(世昌一期光伏220kV升压站~长兴变22 (略) ),线路长23.8公里,使用塔基65基(其中直线塔33基,耐张塔32基),用地0.65公顷,线路从世昌一期220kV升压站出线连接接入长兴220kV变。 | 施工期: ⑴生态环境:①项目施工期已采取的占地保护措施:施工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未随意倾倒,同时采 (略) 置。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项目已完成生态恢复,施工占地产生的影响已得到恢复。②项目施工过程已采取的植被保护措施:施工过程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未踩 (略) 域外地表植被;施工过程未出现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选择无植被、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了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施工临时占地植被恢复选择了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避免了物种入侵;塔基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 (略) 域进行植被恢复。③加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避免了捕猎保护动物等情况,特别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工程开工之前,已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了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植被破坏对动物栖息地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猎杀、追捕野生动物行为,未在夜间施工。④对于水土流失,业主已采取: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施工期已避开雨天和大风天;采取了分段施工,减少了风蚀导致的水土流失。划定施工作 (略) 线,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水土流失。设置了围挡,减少施工过程中降雨冲刷等导致的水土流失量。施工范 (略) 域在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平整土地及复绿工作,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⑵废气:①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采取了对车辆通行速度限值等方式降低扬尘。根据现场踏勘及问询调查,项目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对沿线及周边村民点产生影响较小,未发生扬尘污染投诉。②项目对材料和土石方临时堆存设置了围挡,同时加盖篷布,在大风天气、干燥天气采取了洒水降尘。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问询,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等产生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未发生扬尘污染投诉。③根据现场踏勘及问询调查,施工混凝土搅拌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未发生扬尘污染投诉事件。④施工机械和材料运输车辆型号均符合国家标准,燃油废气排放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现场问询,施工时燃油废气未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未发生环保投诉。 ⑶废水: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 (略) 理,施工现场产生的洗手、洗脸等废水经设置的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施工场地降尘洒水,未外排,未对水环境产生影响。②项目施工基础及养护、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场地降尘洒水,未外排,未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略) 共架空跨越地表水系5次(不在水中立塔),分别于G13和G14 (略) 跨越乜道河、G21和G22 (略) 跨越补针小沟、G26和G27 (略) 跨越龙亭水库、G32和G33 (略) 跨越松桃河、G34和G35 (略) 跨越半坡小溪。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散体材料设置围挡,并加盖篷布进行堆放,同时堆放地在底部设置了垫层;开挖出的少量土石方(采用高低脚方式,土石方较少)堆放时在底部设置垫层,在临河一侧设置拦挡,上方加盖篷布;有效避免了土石方、施工材料被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略) 域周边设置了截水沟,有效避免了施工废水外流进入地表水体同时避免了施工阶段雨天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进入河流;项目施工期采取措施较为合理,施工废水及施工材料未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⑷固体废物:①项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桶收集,送沿线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放置点放置由环卫部 (略) 置,未随意外排。②项目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完毕,未见土石方随意外排和随意堆放。 ⑸噪声:①设备、材料运输车辆匀速慢速行驶,在经过村寨时采取了禁止鸣笛、低速行驶;②减少了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声源;③未在夜间(22:00~06:00)施工。根据现场问询,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营运期: ⑴生态环境:①建设单 (略) 巡线工作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② (略) 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略) 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略) 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略) 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 (略) 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 (略) 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⑵废水:项 (略)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⑶废气:项 (略)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⑷噪声:项目建设时采用的金具、导线等均为符合标准的材料。根据对项目通电运行的实测结果,项目在正常运 (略) 边导线外两侧 (略) 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对声环境影响小。 ⑸固体废物:项 (略)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⑹电磁环境: (略) (略) 村民进行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减少其抵触心理;②加强日常巡查,保证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同时确保各电气 (略) 于正常情况下运行,避免在故障情况下运行造成较大电磁辐射影响周边环境;③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搞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松桃县世昌农业光伏电站22 (略) 送出工程-报批公示版.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