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G-*-*
二、合同名称:清流县公安局高拍仪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G-*-*
四、项目名称:清流县公安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清流县公安局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清流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福建 (略) -1
地址:金山工业区浦上片台江园13B厂房(建新镇杨周路27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采购高拍仪一台 | 1(台) | ¥1,275.00 | ¥1,275.00 |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1 分辨率:2592*1944 类别:便携式 最大幅面:A4 感光元件:CMOS 色彩位数:24 质保期限:1年 |
合同金额: 1,275.00元,大写(人民币):*仟*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4日至2025年01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略)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清流县公安局
202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