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整体处置信息公告
编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对委托方所拍卖的车辆项目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一、标的名称:车辆整体处置
二、公告期:从2023年3月15日10:00起-2023年3月23日9:00结束。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品牌 | 表显里程 | 上牌时间 | 起拍价(人民币) |
1 | 吉GB619警 | 速腾牌 | * | 2010-10-12 | 5.6万 |
2 | 吉G5W099 | 速腾牌 | * | 2011-07-04 | |
3 | 吉GN6009 | 速腾牌 | * | 2011-05-25 |
三、挂牌价格:
四、转让方式:动态报价。
五、标的展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1日(工作时间)两天集中展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436-*
六、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15:00止。
七、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交证件:网络报名。(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中心----《国有产权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所需提交证件:(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如办理委托同时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八、交纳保证金要求:
1、 交纳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布广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15:00 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2、交纳竞价保证金数额: 1万元。
3、交纳竞价保证金要求: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不接受他人代交)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联系电话。
4、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行:白城农商行政务中心分理处;帐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
九、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竞买人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保证金处置方法:意向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签约和履约保证金,其余意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如果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中心账户,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相关方有权利向受让方追索。
十、竞价:
(1)竞价: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品牌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最小加价幅度 |
1 | 吉GB619警 | 速腾牌 | 2023年3月15日10:00起-2023年3月23日9:00止 | 人民币200元 |
2 | 吉G5W099 | 速腾牌 | ||
3 | 吉GN6009 | 速腾牌 |
(2)限时竞价: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品牌 | 开始时间 | 报价周期 | 最小加价幅度 |
1 | 吉GB619警 | 速腾牌 | 2023年3月23日9:00起 | 90秒 | 人民币200元 |
2 | 吉G5W099 | 速腾牌 | |||
3 | 吉GN6009 | 速腾牌 |
十一、竞价成交价款:项目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一 (略) (略) 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600元的其他媒体公告费。
十二、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转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标的公告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同时竞买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意向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
此项目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436-*
技术支持:郑先生电话:*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各意向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时间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并可在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车辆成交价款一次性全额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时,须同时向转让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即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转移登记完成后,转让方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三、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3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一次性全额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5工作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双方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及二手车辆交易的有关规定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登记,过户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本次转让车辆按实物现状转让。
1.可能存在车胎漏汽、部件损坏或缺失、无法启动、油料不足等问题,如需维修处理,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 有关车辆信息及违章、欠费、扣分等,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费用自理。
3.车辆过户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变更、补办年检、交强险、违法处理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 意向竞买人为非机动车注册所在地居民身份证,且有意在该地落籍或需迁出等其他情况,须自行了解有关车辆落籍、迁出迁入、限购及指标管理等相关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 转让车辆须受让方自行除去标识(公务、警用等),产生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竞买人须先行了解车辆状况与信息,确认满足转移登记条件后再报名参与竞价。成交后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或者手续等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转移登记的,受让方要求退车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经转让方同意在保持车辆原状下可办理退车手续,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转让方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其他费用。车辆交接后到退车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7.整体转让车辆其中一辆或部分车辆不符合过户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影响其他车辆交易结果。
五、本次转让车辆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意向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附件内《网络竞价规则》《网络竞拍须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