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恩花园堡体育运动公园建设项目(EPC)(ESXE-(略)QT-(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E-(略)QT-(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花园堡体育运动公园建设项目(EPC)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3〕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宣恩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身步道、自行车骑行道、智能健身设施、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气排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31 合同估算价:(略).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略)级及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施工负责人要求: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 (5)其他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 CA (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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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5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