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 (略) 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对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初中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2023年11月21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分别为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略) 麻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麻章三佰洋工业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7个工作日)。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湛麻环建 〔2023〕13号 | 2023年11月17日 | (略) (略) | 湛江西城片区疏港大道东侧、西城快线南侧 | |
2 | 湛麻环建 〔2023〕14号 | 2023年11月21日 | (略) (略) | 大塘小学以西,坡塘圩以东,联接西城快线及湖光快线 | |
3 | 湛麻环建 〔2023〕15号 | 2023年11月21日 | (略) 麻章区公路事务中心 | (略) 麻章区麻章工业园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局或麻章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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