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地 (略) (略) 鸿山街道杨家浜,地块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农田、 (略) (略) 、北 (略) ,占地面积约5277m2。地块未来规划作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风险评估工作对前期的调查成果进行了梳理回顾,更新了地块概念模型,确定了关注污染物。根据调查成果、地勘成果和当地的环境信息,确定了地块的特征参数,在规划用地的情景模式下开展了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确定了地块污染物的风险可接受性,计算了风险控制值,推荐了修复目标值、修复范围和修复技术。主要结论如下:
(1)风险表征
本报告在前期详细调查结果的基础,按照未来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第二类用地类型),并依据关注污染物筛选方法,确定了各评估情景下的关注污染物,及其表层和下层土壤污染暴露浓度、地下水暴露浓度等信息。通过暴露评估,确定了不同评估情景下的暴露途径,计算出相关途径各污染物的暴露参数。根据毒性评估以及风险表征计算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地下水中所有污染物均无致癌风险;
2)地下水中脂肪烃(C13~C16)的非致癌危害商为1.1,大于1,对人体的非致癌危害不可接受;其他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商均小于1,对人体的非致癌危害均可接受。
综上,在规划的用地条件下和地块内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
(2)建议的修复目标值
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对地下水采取管控或修复措施,从严考虑以《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建议的修复目标值:石油烃(C10~C40)1.2 mg/L。
(3)建议的修复范围
根据确定的修复目标建议值,采用反距离插值法模拟了地下水石油烃超标范围,同时叠加地块内油状异味土壤的范围,将二者叠加范围作为建议的修复范围:地下水修复面积为89.58m2,污染深度为4.1m。
(4)修复技术推荐
根据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本地块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考虑到地下水污染范围小、深度浅的特点,建议采用直接清 (略) 理的技术对地下水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