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顺县湾里水电站装机容量320KW×3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3年12月23日,平顺县润 (略) 根据《平顺县湾里水电站装机容量320KW×3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原平顺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平顺县润 (略)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平顺县湾里水电站装机容量320KW×3技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平顺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项目工程和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现场核查项目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水质检测数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无总量控制要求。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