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1、项目名称:年产挂车支承装置20000套、环保设备100套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邗江区甘泉街道双塘工业园86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租赁甘泉街道招商办公室位于邗江区甘泉街道双塘工业园86号的闲置厂房,面积为16000平方米,建设挂车支承装置、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挂车支承装置20000套、环保设备(发酵罐、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厨余设备、垃圾压缩设备)100套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抛丸、喷塑废气,固化废气,醇基燃料燃烧废气,喷漆废气,干式下料及干式机加工废气,湿式下料及湿式机加工废气,危废库废气。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区1、抛丸区2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抛丸机自带的滤芯式除尘器对废气收集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喷塑粉尘由“二级滤芯过滤”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醇基燃料燃烧废气-固化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涂废气经“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醇基燃料燃烧废气-烘干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液压机、焊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抛丸、漆渣、废铅蓄电池、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滤芯、废抛丸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铅蓄电池、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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