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委托, (略) (略) (略) (即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略) ”)定于2024年6月19日10:00 (略) (玉米)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4YM*。
2. 产地、年限及数量:吉林、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山西2023年产黄玉米2750吨。
3. 起拍价格:2790元/吨。
4. 交货地点: (略) (略) 黔江储备库。
业务联系人:陈继武
联系电话:*
5.质量要求:一是符合玉米国标(*)二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容重≥690g/L;水分≤13.5%;杂质≤1.0%(杂质超标需整理达标后入库,筛下物由卖方自行承担处理);不完善粒≤6.0%;霉变粒≤1.5%。二是符合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15)宜存标准,其中脂肪酸值≤48.0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三是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是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黄曲霉毒素B1≤15ug/kg;玉米赤霉烯酮≤50ug/kg。五是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六是其他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虫蛀,无异味,无活虫。七是严禁掺杂以前年度陈粮。八是卖方发货前需经产地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本批次粮食一个月以内检验合格报告,并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发货,检验报告须载明代表数量(须大于等于发货数量)、仓号。九是粮食未达到质量标准,买方将拒收,粮食由卖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6.数量、质量验收:数量, (略) (略) 黔江储备库地磅数量为准。质量,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首先由买方(或买方指定的企业)进行扦样初检,初检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方可入库,对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粮食买方可拒收。合同数量完成入库后,整仓粮食经重庆具有国家资质的粮食专业质检机构按国家规定标准扦取样品并进行质量和品质的检测,该检测结果作为买方综合验收依据。若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则卖方应自行处置已入库粮食且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略) 按《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以及当期《交易公告》对卖方作违约处理。
7.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 (略) 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8: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 (略) 地储交易系统,2024年6月19日10: (略) 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 (略) 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 (略) 场”→“6月1 (略) (玉米)竞价采购交易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3. 本场交易如流拍,将转为挂牌交易1天。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2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卖方保证金须在竞价采购交易会开始前2个 (略) 指定银行账户;买方保证金须在提交委托交易清单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 (略) 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0‰向卖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 (略) (略) 黔江储备库仓前交货价。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入库及付款:卖方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交货完毕。当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方检斤验质。买方须于成交之日起按进度将货款一次或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 结算:粮食质量经买方初检合格入库后,双方可按入库进度分批签订《验收确认单》, (略) 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在3个工作日内将买方支付的80%货款拨付给卖方。粮食入库完毕后,数量、质量经综合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足额发票后,买卖双方再次签订《验收确认单》,由 (略) , (略) 在3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将买方支付的剩余货款拨付给卖方。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 (略) (略) (略)
2. 开户银行:重庆 (略) 红锦支行
3. 账 号:*88
4. 银行行号:*
七、其他事项
1.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为准, (略) 对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不承担责任。 (略) 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2. 本场交易细则详见“ (略) ”(http://**)《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与此细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3.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举报。
4.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 023-*
附件:交易清单
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
(略) (略) (略)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