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
通讯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
项目名称 |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规划 |
建设地点 | 安福县严田镇 |
建设单位 | 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由安福县人民政府与2022年6月批准成立,选址于安福县严田镇,一期初始规划面积75.4公顷(约0.754km2),2023年,园区编制了《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10月20日 (略) 安福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安环评字【2023】35号),为促进安福县经济发展,衔接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正确引导开发行为,提升园区产业基础和服务能力,安福县政府决定对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开展二期扩区工作。 本次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二期)扩区在原核准面积75.4公顷(约0.754km2)基础上,将面积扩大至193.96公顷(约1.9396km2),东至旅游快速通道,南 (略) 连接线;北至山体。用地南北长约1.7公里,东西宽约1.8公里,呈不规则形。为指导园区二期扩区后园区开发建设,2024年,由严田镇人民政府组织委托江西建林 (略) 编制了《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安福县高新区西区竹木产业园以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引进国家支持、符合标准的先进制造业、新技术新能源以及现代物流贸易项目,项目投资强度、能耗、环保、安全等要符合相关准入标准。 规划园区工业用水取自地表水(取水口位置E114°22′31.679″、N27°22′29.022″),生活用水实行低压制供水,水源接自严田镇区水厂。 (略) 总体规划,水源来自泸水。 园区鲁丽集团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泸水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000t/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池+厌氧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反应池+三沉池+消毒池。排污口位于泸水河左岸(东经114°22′34.75″,北纬27°22′29.71″),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论证 (略) 安福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江西鲁丽木业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安环字【2023】27号)。 (略) 为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竹木产业园首批入驻企业, (略) 为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000t/d)主要服务主体。园区二期扩区拟在东组团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0t/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池+厌氧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反应池+三沉池+消毒池),用于处理其他入驻企业(鲁丽除外)废水,并为后期扩区预留余量,二期扩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级A标准后外排入泸水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田镇不属于重点开发城镇,且位于优先保护单元内,建议园区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与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产业园周边居民点较多,在引进项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加强产业园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设置与居住区的绿化缓冲带。 (二)规划实施单位应加快新建园区工业污水处 (略) 工程建设进度,以满足园区建成后入园企业的废水处理需求。建议补充产业园废水处理中水回用方案,鼓励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加强雨水收集与利用。 (三)优化产业定位与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支持产业匹配、工艺先进的企业入驻。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引进不属于规划产业方向、产业布局的企业。 (四)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园区应尽快采取天然气燃料置换,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鼓励支持低碳、低排放支柱产业的发展,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五)强化事故风险与防范措施。配套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事故应急拦截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区域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政府应急响应系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区域联防联控体系中的作用,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六)建立有效的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体系。设置地表水、大气、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监控点位(断面),做好跟踪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