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伽师县人民医院新院(三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伽 (略) 新院(三期)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伽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伽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伽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 (略) 大楼西北侧、西南侧及东侧空地上新建6栋建筑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5m2,其中: (略) 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为*m2,主要包括门诊大厅、收费室、药房、各科诊室、ICU病房和标准病房等功能); (略) 楼1栋(建筑面积为*.30m2,主 (略) 结算、中心药房、ICU病房和标准病房护理单元等功能);科研楼1栋(建筑面积为3806m2,主要包括办公、会议、阅览室、多功能厅、食堂、餐厅等功能);传染科病房楼1栋(建筑面积为5848.2m2,主要包括传染门诊、部门医技科、传染病房护理单元等功能);中心供应室1栋(建筑面积为1050m2, (略) 的消毒供应、洗衣房、污物清洗等功能);动力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1655m2,主要包括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水池等功能)。新建污水处理站,建设一座“二级处理+消毒(二氧化氯)”(污水处理能力由100m3/d提升为800m3/d)的污水处理站。新建容积为100m2医疗废物处置间。配套建设给水、中水、雨污水、热力、电力、天然气、医疗氧气等室外管线和室外绿化、道路广场、围墙大门等红线内 (略) 政给水、中水、雨污水、热力、外电源、天然气、通讯等红线外工程。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7日联系人 :热夏提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