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 (略) 提出办理“福 (略) 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计容建筑面积#.77㎡,不计容建筑面积518㎡。
二、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 (略) 。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福 (略) 厂区现场
(略) 址:http://**
联系地址: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B幢1层(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安溪县 (略)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