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梓潼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7月至9月对梓潼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 (略) 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为正科级,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1个。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利局在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上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进度慢等问题,在精准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等方面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准确。县水利局年初编制的3个项目支出预算244.36万元,占当年项目支出总预算的5.05%,财政实际未下达上述预算指标,3个项目未实施。
二是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不详实,未就项目支出细项等编制情况进行集体决策。
县水利局仅在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县水利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就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预算等3部分的预算总额编制进行了讨论研究,未就实际项目支出等预算细项、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等编制预算方案提请党组会集体决策。
三是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县水利局2022年5个项目支出预算285.20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指标285.20万元;由于上级部门取消项目实施或项目进展慢未达到支付条件等原因,实际仅支付125.71万元,占5个项目总预算指标的44.08%。
四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县水利局2022年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等16项一般性支出费用中,有9项支出的年初预算同比出现增长;有9项支出的年末决算与实际支出同比增长;有6项支出的年初预算、年末决算和实际支出数同比出现增长。
五是未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水利局2022年未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多计会议费1.96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差旅费1.4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10万元。相应少记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培训费1.4万元、专用燃料费0.10万元。
六是内审工作开展不力,未发挥内审机构作用。县水利局成立了内部审计领导小组,但未实际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审工作开展不力。
三、审计处理情况
本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梓潼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县水利局应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绩效,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债权债务状况清理和处理力度,确保往来款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