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年产1200吨纳米锆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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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200吨纳米锆粉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JN07-16E地块 |
环评机构 | (略) 汇诚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0038.07平方米,建筑面积16091.27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4层的生产楼、1栋6层综合楼、室外罐区及配套公用、辅助、环保设施等,主要从事纳米氧化锆粉及其锆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主产品纳米氧化锆粉1200吨(其中约25吨用作锆制品原料,1175吨作为产品外售)和锆制品25吨,副产品氯化铵约11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出料粉尘、烘干废气、煅烧烟气(主要为热空气)、离心喷雾干燥废气(包括干燥粉尘和配套天然气热风炉燃料燃烧烟气)、食堂油烟、储罐呼吸气。投出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废气主要为水蒸气中夹杂的空气、少量水蒸气、氨气和氯化氢,收集后达标排放;煅烧过程无废气产生,拟将热空气收集后排出;热风炉燃料废气和干燥粉尘一并经离心喷雾干燥系统自带的“旋风分离+布袋分离”,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烟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罐区储罐“大呼吸”气通过气相平衡管收集到罐车内,没有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小呼吸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和氯化氢,符合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系统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压滤废水和喷淋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系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2#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 (略) 凤泉湖污水处理厂;压滤废水、喷淋废水、离子交换树脂系统再生废水均通过管道进入废水桶后经1#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结晶系统)处理,MVR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后的水以水蒸气形式进入蒸发冷凝管形成蒸发冷凝水后再经纯水制备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粉碎机、球磨机、砂磨机、混料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水泵、空气压缩机等公用工程设备运行噪声和、风机、水泵等环保设备运行噪声,其声源组合级约达65-90dB(A)。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机械杂质、废弃匣钵、废包膜、废包装袋、纯水制备过程定期更换的废滤膜和废PP棉、地面清扫粉尘、投出料粉尘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尘渣、废布袋、离心喷雾干燥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尘渣、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沾染油污的废纸、抹布、劳保用品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地面清扫粉尘、投出料粉尘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尘渣回用于生产,离心喷雾干燥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尘渣除铁后作为产品纳米氧化锆粉出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拟设置事故应急池15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100立方米,室外罐区设置232.2立方米围堰,事故应急池设置于厂区东北侧。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的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项目在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期间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为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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