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金鸡矿业瓦斯高效抽采及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联系电话: *(传真)
?附:
????????????????????????????????????????????????????????????娄环涟审〔2024〕51号
关于 (略) 金鸡矿业瓦斯高效抽采及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金鸡矿业瓦斯高效抽采及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金鸡矿业瓦斯高效抽采及低浓度瓦斯发电项 (略) 龙塘镇金鸡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624.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煤与瓦斯高低负压抽采系统及发电系统,新建一座瓦斯发电站(内设2台700千瓦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一处消防水池、一处雾化水池,配套建设 (略) 、围墙、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发电量1.05×107Kwh/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的结论,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共设2个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营运期1#、2#瓦斯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1#、2#排气筒外排,外排污染物颗粒物、NOX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机油、含油棉纱、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