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桐梓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桐拍2023-01号
经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定于2023年1月12日14: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拍卖大厅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用地 性质 | 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 绿 地 率 % | 建筑 限高 | 商住 比例 | 起拍价 | ||
总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桐拍2023-01号地块 | 桐梓县燎原镇油草社区 | 35210.54 | 二类城镇住宅兼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R≤2.5 | C≤35% | G≥30% | 地上≦80m;地下≦5m | 住宅95%;商业5% | 6045 | 1209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曾经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且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的、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黑名单企业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报名参与竞买)。另外,申请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有关金融部门审查合格的资金来源证明。
三、拍卖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一)本次出让地块拍卖出让成交确认后,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桐梓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总成交价款的50%,一年内缴清全款。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竞得人需完善项目立项、林业、环保、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次出让地块耕作层必须剥离,具体实施按照《桐梓县2018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执行,涉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须按照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桐自规通*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出让地块涉及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2日12:00时到 (略) 领取。
六、凡有意参与竞买者,须在2023年1月11日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向 (略) 提交竞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竞买申请。
七、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相关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月12日12: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的文本内容为准。如有变更的,将在相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将以补充公告中修订或补充的内容为准,具备与拍卖出让文件相等法律效力。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
企业法人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账户转入,自然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月11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 (略) 桐梓支行
账 号:*73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柯(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桐梓县海校街道河滨北路北大门
联系人:岑邦满( (略)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座11层6号
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