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万年县梓埠镇7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送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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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万年县梓埠镇7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万年县梓埠镇长兴养殖场 |
建设单位: | 万年县河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1) 220kV梓埠光储电站(升压站)工程:主变容量135MVA,采用户外布置,新建无功补偿容量土20MVar,储能系统储能区储能系统配置容量: 11. 25MW/11.25MWh,储能系统包括2个2.5MW/2.5MWh储能单元和2个3.125MW/3.125NWh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配置1个电池集装箱和1个变流升压集装箱,电池箱的尺寸为12192mm x 2438mm x 2896mm (长x 宽x高),变流升压集装箱的尺寸为6058mm x 2438mm x 2896mm(长x宽x高),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 (2)220kV梓万线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拟建梓埠镇7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20kV构架,终点为500kV 万年变南侧220kV间隔。线路路径全长为1.8km,单回路架设。架空导线采用2x JL3/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共设塔基8基。 (3)间隔扩建工程:在万年500kV变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新增低压电抗器等相关电气设备,不另行征地,不增加运行人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施工期环境减缓措施 本项目施工时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固体废物、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挖填土方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对临时堆土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产生。施工过程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施工区域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废角料和建筑垃圾等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废角料回收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升压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活区设置的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中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拟建|220kV梓埠光储电站(升压站)和拟扩建万年500kV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 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线路架设高度需要满足理论预测的最低抬高高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巡检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绿化。 3、噪声防治措施选 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水平设备;合理进行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升压站和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拟建220kV梓埠光储电站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磷酸铁锂电池寿命到期后,由原生产厂家或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回收利用。 5、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容积为37m",事故油池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应按照 H J 169 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