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审批平罗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请示》(平卫发〔2024〕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
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5-*-23-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县儿童健康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短缺问题,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有效利用闲置国有资源,更好的满足周边地块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对促进平罗县经济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西区43号建设用地,东至民族大街, (略) ,西至怀远大街,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新建三层框架结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及其辅助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000㎡,托位数100张。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场地、建筑、设备三部分,其中:场地包括建筑占地、道路、室外活动场地、绿地等;房屋建筑包括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监督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等;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12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00.*元,其中:工程费用2082.*元,其他费用173.*元,预备费45.*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如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