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略) (略) 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 (略)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拍卖标的为 (略) (略) 位 (略) 58号办公用房8年期租赁权,标的名称、面积、年租金起始价等信息如下表所列: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阶梯 |
(略) (略) 58号办公用房8年期租赁权 | 5968.26 | 8年 | 202.3 | 40 | 加价幅度均为每次1000元或其整数倍 |
注: 本次拍卖标的为 (略) (略) 原办公大楼8年期租赁权。该大楼于2002年12月建成,负1层至10层,总建筑面积6748.28平方米,钢混结构,其中1 (略) 营业大厅,不在本次对外出租范围,其余5968.26平方米房产,为本次对外出租的房产。 第一年租金以公开拍租价为准,第二、三年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浮5%执行,第四、五年租金按第三年租金上浮3%执行,第六、七、八年租金按第五年租金上浮3%执行。租金实行半年预收,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押金)为两个月房屋租金。 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信息,如因对标的情况了解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拍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 (略) 交由委托人处置。
三、竞买申请、竞买登记及资格认定
1、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0时止(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线下申请,凡对本公告拍卖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需在拍卖会前(2024年9月27日10时前)在拍卖会现场( (略) (略) 五楼会议室)现场登记、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现场须提交以下资料:
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竞拍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买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缴纳竞拍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保证!如发现竞买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略) 支行
账 号:*
注:汇款时备注参加竞买的项目名称。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保函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保函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在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竞买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委托人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6时止(工作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联系人:王工,电话:*。
六、竞价方式、时间、地点:
1、竞价方式:现场竞价(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竞价时间:2024年9月27日10点
3、竞价地点: (略) (略) 五楼会议室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
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明确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现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3日内将租金成交价0.5%的拍卖佣金支付至 (略) 指定账户(同保证金账户)。
2、竞得人成交后必须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3、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将本标的再次进行竞价。交易标的再次进行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相关费用。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竞得人拒绝补足差价的,应承担委托人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
1、本次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提供,成交后现状交付,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标的前期及现状情况,对有关事项仔细询问。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租赁期限为八年,第一年租金以公开拍租价为准,第二、三年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浮5%执行,第四、五年租金按第三年租金上浮3%执行,第六、七、八年租金按第五年租金上浮3%执行。
3、租赁期内,竟得人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浴场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业务项目。竞得人不得改变租赁地用途,不得利用本地块从事非法活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城管规费、所涉税收、行政事业收费、物业费、能耗费、电梯维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担。依据国家规定,必须由出租方代缴的,竞得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给付,由出租方代缴。
5、房屋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的)。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从事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7、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委托人所有并且竞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给予竞得人任何补偿。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竞得人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竞得人应当恢复原状。竞得人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返还后对于该标的物内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标的交付日、起租日、租金缴纳时间、履约保证金、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若本次招租的标的实际面积若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佣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12、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3、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出租标的原承租方如参与竞租,须按照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且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与拍租行使优先权,在竞价过程中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刘工*( (略) )
李工 * ( (略) (略) )
报名登记电话:王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42号三楼
(略)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 |||
委托人 | 受托人 | ||
姓 名 | 姓 名 | ||
出生日期 | 出生日期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职 务 | ||
证件号码 | 身 份 证 | 证件号码 | 身 份 证 |
本人系 (竞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受托人)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略) 58号办公用房8年期使用权拍租项目的竞拍活动,代表本人办理意向竞买申请登记、参与竞拍、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拍卖笔录的签署等,代表本人签订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受托人在该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