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科亚机械厂年产*件不锈钢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科亚机械厂年产*件不锈钢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件不锈钢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科亚机械厂 | 项目负责人 | 黄昌阳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楚门镇前排村工业园区内 | 用 地 | 480㎡(建筑面积) | |||||
项目概况 | 玉环科亚机械厂位于楚门镇前排村工业园区内,拟投资*元,购置水抛机、切割机、砂轮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件不锈钢配件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元,利税*元。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楚门镇前排村工业园区内,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东侧为 (略) ;南侧为圆达阀门;西侧为台州 (略) ;北侧为其他工业企业。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有敏感点,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250m处上湫村,项目距敏感点创融桃花源约410m,距敏感点绿地康盛约440m。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生活污水、水抛废水; 2、废气:冷镦废气、下料粉尘、叉车运输尾气、砂轮机磨刀废气、焊接废气、水抛废气; 3、固废:废边角料、废模具、油烟净化装置废油、废研磨石、废砂轮片、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油类中转桶、生活垃圾; 4、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抛废水收集后桶装密封暂存,定期委托台州 (略) 处理。 废气:冷镦废气通过收集率不低于85%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粉尘、砂轮机磨刀废气、焊接废气、水抛废气要求企业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叉车运输尾气要求企业选用采用低硫轻柴油,加强叉车的维修保养,装卸时熄火、减少怠速尾气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等。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日 ~ 2024年7月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