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ZC[2025]006 | |||
项目名称 | 莱芜金诚 (略) 闲置车辆13辆 | ||
出让方全称 | 莱芜金诚 (略) | ||
挂牌价格 | 25.*元 | ||
挂牌期限 | 2025.1.6—2025.1.17 | ||
主 要 | 评估值 | 25.*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大恒正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1月2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大恒正资评报字[2024]第025号 | ||
决策及 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莱芜金诚 (略) 会议纪要 [2024]第12号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莱芜金诚 (略) 会议纪要 [2024]第12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莱芜金诚 (略) | ||
标的所在地 | 莱芜金诚 (略) 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车辆为莱芜同 (略) 所属企业13辆闲置车辆。标的车辆简介如下: 标的1:鲁S*现代胜达牌为2007年7月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KMHSH81D57U,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2:鲁SW5683尼桑帕拉*为2012年5月4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ZN6454W1G4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00元; 标的3:鲁A00Q8T哈弗H6为2017年1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CC6461RM0P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00元。 标的4:鲁A07K2X比亚迪为2017年7月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BYD6460ST8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00元。 标的5:鲁SJC682五菱宏光为2014年1月24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LZW6430JF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6:鲁S*五菱宏光为2014年1月24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LZW6430JF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7:柳工牌ZL50C装载机为2009年10月9日购置,车辆使用时间为535.6小时,挂牌金额:*.00元。 标的8:鲁SA3139大众帕萨特为2009年1月13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SVW7183LJi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9:鲁S*北京现代途胜为2008年6月19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BH6430MW 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10:鲁SA0366北京现代索纳塔为2007年1月30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BH6430MW发动机号:*,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11:鲁A62FD9北京现代途胜为2008年6月11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BH6430MW发动机号:*,行驶里程*公里,挂牌金额:*。 标的12:鲁A0B63L丰田霸道为2006年12月21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SCT6491发动机号:*,行驶里程*公里,挂牌金额:*.00元。 标的13:鲁A3R6Q9宝骏730为2020年3月2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LZW6471CJ6发动机号:*,行驶里程*公里,挂牌金额:*.00元。 标的车辆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标的车辆可拆分受让。其它事项详见《车辆评估报告》。 查勘车辆及报名联系人:徐国刚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标的组包划分受让,本项目共分13个标的。 2.每个标的意向受让方须缴纳购买保证金:5000元(单辆车拍卖);采用拍 (略) 置该资产; 3.车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购买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车辆受让方需在7日内办结车辆过户手续。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挂牌转让的标的物已全部脱审,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协助办理。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