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一江两岸棚户区(X村)改造项目二期(X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补充修改情况公示
2017年#月#日,经广泛征求意见,对X一江两岸棚户区(X村)改造项目二期(X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修改公示。后经研究,对《方案》略了补充修改,现将补充略公示:
一、原修改意见将《方案》名称修改为“X一江两岸棚户区(X村)改造项目二期(X片区、南岩镇徐家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补充修改为:“X一江两岸棚户区(X村)改造项目二期(X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二、原修改意见对《方案》第三条征收范围修改为:“X镇X巷至二小(略、略后部)、望X路、东门岭村;桃源街道办的建岭片区、建设路以东片区、东门路、略片区,陈家塘(汇金南路)片区及党校、略分房屋;南岩镇徐家片区,具体详见征收红线图”。现补充修改为:“X一江两岸棚户区(X村)改造项目二期(X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不包括国有及工矿企业公房),四至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特此公告
X棚户区(X村)改略
X房略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