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 (略) 委托成都 (略) 承担“大英县年产5800吨新型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英县年产5800吨新型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大英县 (略)
3、建设性质:迁建
4、建设地址: (略) 大英县蓬莱 (略) 697号
5、项目投资:总投资(略)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略)元,占地(略)平方米,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8900平方米、储存间150平方米、仓库1500平方米、其他功能性用房1820平方米。设备主要为: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线4条、液压机15台、拌料机4台、打孔机5台、挤出机4台、撕碎机2台、破碎机2台、轮压机2台、弯箍机2台、排焊机2台、调直机1台及其他辅助设备。本项目主要采用的是模压成形的生产工艺。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玻璃钢瓦、采光板、井盖、化粪池、U型槽、5000吨配重块和岩芯箱。年产量合计:58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英县 (略)
联系人:余经理
联系电话:(略)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一)通过E-mail方式;
(二)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三)写信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