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叶尔羌河麦盖提县恰斯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叶尔羌河麦盖提县恰斯防洪工程
建设项目地点: (略) 麦盖提县库尔玛乡
建设单位:麦盖提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建设内容:叶尔羌河麦盖提县恰斯防洪工程为《新疆叶尔羌河防洪工程整体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推荐的79个防洪工程点中的第63个防洪工程,防洪治理长度8.634km,桩号右岸222+109~223+134、224+030~231+639;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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