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扬旗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扬旗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攸县扬旗花炮厂烟花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岭镇株形村 |
建设单位 | 攸县扬旗花炮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300亩,总建筑面积为6754平方米,总建筑厂房102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库、物料中转库、各类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楼、值班室、电控室等。同时厂区配套建 (略) 、 (略) 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 本项目主要生产组合烟花类(C)级,年产量*箱。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2、营运期影响: ①废水:厂区内装药车间清洗地面、 (略) 冲洗废水分两个区域进行收集,厂内废水分两个区域收集,厂区西侧药物线废水收集至1#废水沉淀池(位于50号称料工房西南侧,50m3);厂区西南侧药物线废水收集至2#废水沉淀池(位于83号药物中转工房北侧,50m3),沉淀后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收集作厂区种植绿化用肥,不外排,设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雨季生活污水。 ②废气:生产过程中原料粉碎、配药、装药工序产生少量的含药物粉尘,其产生浓度低,通过生产粉尘采用水冲进行处理和定期打扫清洗车间工作台面和地面并加强管理,经处理后粉尘均可控制在生产车间周边5m范围内,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亮珠干燥工序酒精挥发产生的VOCs在厂区内呈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在指定的合理地点进行产品试放,产生的烟尘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噪声:车间的机械噪声在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本项目的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试放,距离居民点较远,且燃放时间一般为白天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休息,且产品试燃放噪声属于瞬时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较大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妥善安全处置,其中化工原材料的废包装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含火药废渣和沉淀池底泥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⑤地下水及土壤: 厂区车间地面和厂 (略) 全部硬化处理,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做一般防渗处理,办公区、生活区做简易防渗处理;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装药车间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冲洗车间地面或洒水抑尘,所有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厂内林木种植绿化及农肥,均不排入周边水体;厂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均集中存放于符合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危废暂存点,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