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 (略)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将“招标范围”修改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设计、各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装修设计、附属工程设计等所有设计(不含电力高压部分),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等,配合完成设计各阶段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图纸报批报审工作,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与现场服务工作(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等),参与各阶段项目验收,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备案。施工: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装修施工、设备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不包含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电梯)”。
2、将“投标人资格”修改为“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将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承诺书 | 5 | 投标人承诺:收到招标人的要求后将无条件优化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提供承诺书得5分。 |
合计 | 5 |
4、投标人应以本澄清内容内容及本次发布的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贵州福义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