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细则》等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略) 自然资源 (略) (略) 对海南区一宗石灰石资源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二、 (略) : (略) (略)
三、出让资源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海南区西来峰北石灰岩
2.资源编号: 2021GKS-01-01
3.开采矿种:制灰用石灰岩
4.地理位置: (略) 海南区西业峰工业园区北
5.资源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1 | *.060 | *.519 |
2 | *.404 | *.942 |
3 | *.127 | *.157 |
4 | *.592 | *.410 |
5 | *.441 | *.588 |
6 | *.575 | *.967 |
7 | *.732 | *.826 |
8 | *.732 | *.825 |
9 | *.732 | *.826 |
10 | *.733 | *.825 |
11 | *.893 | *.519 |
面积:0.097平方公里 标高:1301米至1202米 |
6.资源储量:查明资源量1395.*吨(保有资源量997.*吨)
7.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
9.矿区范围涉及征占用土地类型的,需企业自行办理征占用手续。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资格的营利法人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起始交易价*元(人民币),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增价幅度:*元/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期
本次挂牌出让的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5日,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2 (略) (略) (略) 站 : (http:// http://**.cn/或http://**)获取出让须知等挂牌文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三)挂牌期
1.本次挂牌 (略) (略) ,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时至2021年10月29日16:00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申请人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27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6:00时。
3.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1年10月27日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者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最终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六、签署出让合同的时限
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
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缴纳方式:需一次性缴纳
缴纳时限: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矿产资源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银行账户**—0002
开户行名称 建行乌海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略) (略)
银行行号*
2.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得的竞买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法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或相关规划调整的影响,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参加竞买者已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者对出让资源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标的瑕疵的影响。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4.本次挂牌出让矿产资源范围内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有采矿权1处,竞得者需对该矿的基础设施 (略) 等投入进行收购或补偿,初步估算金额为*元,具体补偿项目和金额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5.竞得人竟得该矿产资源后,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原采矿权人签订资产收购或补偿协议。
十、竞得人违约责任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属自行放弃,且本次竞买无效。同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5年内不得参与矿业权公开出让交易。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二)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四)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有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其他内容
1. (略) 自然资 (略) 站、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
2.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略) 站:
自 (略) 站(http://**)
(略) 自 (略) 站(http://**)
(略) (略) (http://**)
十二、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473-*
(略) (略) 联系人:王工、张工
联系电话:0473-*、 0473-*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