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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
(三)预算金额:53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3-12-8
2023年7月19日,坡
头区城综局向区政府
发文《关于收回龙头
镇海尾村原垃圾处理
场和南调路垃圾中转
站地块的请示》(湛
坡城综请
〔2023〕131号)。
2023年10月7日,坡
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出具《坡头区政府第
十届49次常务会议纪
要》(区政府常务会
议纪要〔2023〕17
号),要求区自然资
源局及我中心负责收
(略) 坡头园林环
卫管理处位于南调路
南边、发展银行东侧
267平方米土地。为
开展上述土地收回工
作,现我中心拟通过
政府采购选取一家有
(略) 对上
述267平方米土地收
回价值进行评估并出
具评估报告。评估机
构需在中选后2个工作
日内会同我中心进行
现场勘察,并在7个工
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
1
宗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1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证,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 (略) (略) 级以上相
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达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注册登记; 3、三年内无不
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
遵守《 (略) 国土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2023年7月19日,坡头区城综局向区政府发文《关于收回龙头镇海尾村原垃圾处理场和南调路垃圾中转站地块的请
示》(湛坡城综请〔2023〕131号)。2023年10月7日,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坡头区政府第十届49次常务会议纪要》(区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7号),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及我中心负 (略) 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位于南调路南边、发展银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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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267平方米土地。为开展上述土地收回工作,现我中心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取 (略) 对上述267平方米土地收回价值
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需在中选后2个工作日内会同我中心进行现场勘察,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0759-*
采购单位: (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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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3-12-8 | 2023年7月19日,坡头区城综局向区政府发文《关于收回龙头镇海尾村原垃圾处理场和南调路垃圾中转站地块的请示》(湛坡城综请〔2023〕131号)。2023年10月7日,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坡头区政府第十届49次常务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7号),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及我中心负 (略) 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位于南调路南边、发展银行东侧267平方米土地。为开展上述土地收回工作,现我中心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取 (略) 对上述267平方米土地收回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需在中选后2个工作日内会同我中心进行现场勘察,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1 | 宗 |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
(三)预算金额:53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3-12-8
2023年7月19日,坡
头区城综局向区政府
发文《关于收回龙头
镇海尾村原垃圾处理
场和南调路垃圾中转
站地块的请示》(湛
坡城综请
〔2023〕131号)。
2023年10月7日,坡
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出具《坡头区政府第
十届49次常务会议纪
要》(区政府常务会
议纪要〔2023〕17
号),要求区自然资
源局及我中心负责收
(略) 坡头园林环
卫管理处位于南调路
南边、发展银行东侧
267平方米土地。为
开展上述土地收回工
作,现我中心拟通过
政府采购选取一家有
(略) 对上
述267平方米土地收
回价值进行评估并出
具评估报告。评估机
构需在中选后2个工作
日内会同我中心进行
现场勘察,并在7个工
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
报告。
1
宗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1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证,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 (略) (略) 级以上相
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达三 (略) 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注册登记; 3、三年内无不
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为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
遵守《 (略) 国土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2023年7月19日,坡头区城综局向区政府发文《关于收回龙头镇海尾村原垃圾处理场和南调路垃圾中转站地块的请
示》(湛坡城综请〔2023〕131号)。2023年10月7日,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坡头区政府第十届49次常务会议纪要》(区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7号),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及我中心负 (略) 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位于南调路南边、发展银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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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267平方米土地。为开展上述土地收回工作,现我中心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取 (略) 对上述267平方米土地收回价值
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需在中选后2个工作日内会同我中心进行现场勘察,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0759-*
采购单位: (略) 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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