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012
项目名称: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同心县豫海镇永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装饰装修改造 | 1批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00 | |
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 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金水花苑5号楼2单元1501室代理机构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金水花苑5号楼2单元1501室代理机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2023年 08月26日至 2023 年 09 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将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成一个pdf文件,*@*q.com邮箱进行报名。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釆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同心县豫海镇
联系方式:*生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创(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金水花苑5号楼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童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超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