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2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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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批复意见 |
1 | 江苏汇 (略) | 灌云食(药)用菌产业园工厂化技改项目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