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金牛区侯家片区幼儿园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进步村(不动产单元号:*GB*W*)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点:地块位于 (略) 石鼓区进步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北纬26.*°。
3.调查范围: (略)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进步村(*GB*W*)北临:雁栖湖安置小区,南临: (略) ,东临: (略) ,西临: (略) ,地块总面积为3441.83m2。
4.场地现状:本次调查地块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填埋情况,储罐槽及管线沟渠,未发现可见污染痕迹。
一、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原用途主要为建设用地地块原用途主要为建设用地,地块内五年前有门窗厂,根据门窗厂的生产工艺,门窗厂运营期的污染物包括:使用结构胶产生的有机废气;机加工工序中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结构胶废包装物、废塑料膜;各机械设备运行的噪声。此外还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厨房油烟废气和员工生活垃圾。地块周边无生产工业企业。门窗厂排放的“三废”排放量少且能够及时处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
快速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土壤砷、镉、铬、铜、汞、镍、锌、铅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本次调 (略)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进步村(不动产单元号:*GB*W*)地块内以及周边相邻区域的生产生活活动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受到环境污染的几率极小,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的用地要求,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