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CZB2024B063CS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防控工作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更正为:“近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和公众对公共卫生服务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共卫生安全不仅仅是事关国民健康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关系国家国际形象的关键要素。持续优化资源,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是考量地方政府的关键指标,也是推进地方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任务,提高民生福祉的主要途径。
(略) 疾病预防控制 (略) (略) 直属单位,承担各类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免疫规划、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病防治等。为提高以上职责服务水平、完成上级交办事项,现在原有在编人员基础上,需要向社会购买疾病防控(辅助性)工作服务。该项目需承担以下四类主要工作任务:卫生检验服务任务;免疫规划服务任务;职业病防控服务任务;疾病控制服务任务。项目及范围名称:疾病防控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合同期为12个月。”。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五条款:“五、工作成果交付和验收:”更正为:“六、工作成果交付和验收:”。验收及绩效评价指标表中的第15点、第16点:
更正为: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六条款:“六、主要商务要求”更正为:“七、主要商务要求”;验收要求更正为:“成交供应商应按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本项目按采购需求中的条款要求及“工作成果交付和验收”条款进行验收,同时需向采购人书面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该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量、对该项目持续发展或优化的设想、对中心的其他意见建议等。”。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七条款:“七、采购人配合条件”更正为:“八、采购人配合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70号
联系方式:0760-(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火 (略) (略) 竹园中巷1号(国采大楼)
联系方式:0760-(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邓工
电话:0760-(略)
广东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