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润达 (略) :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达自然资审批字〔2023〕7号)、《内蒙古润达 (略) 关于申请办理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润达能源综字〔2023〕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输变电工程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新能局字〔2022〕1299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 (略) 达拉特旗三晌梁经济开发区。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不 (略) 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已列入《达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在编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一张图”。
二、该项目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4.8387公顷,原有建设用地0.6053公顷,新申请用地面积4.233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919公顷(耕地0.3698公顷、林地0.0577公顷、天然牧草地2.3644公顷),未利用地1.4415公顷(其他草地1.4342公顷、其他土地0.0073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220kV变电站区用地1.6851公顷,110kV变电站区用地2.5274公顷,道路用地0.0448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6月29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