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盘 (略) 盘州煤焦化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 (略) 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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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盘州煤焦化循环及项目 | (略) (略) 坪镇本歹村海子头盘北经济技 (略) 坪工业园 | 盘 (略) | (略) (略) | 盘州煤焦化循环经济项目位于 (略) (略) 坪镇本歹村海子头盘北经济技 (略) 坪工业园,占地面积 * . * 亩( *** .8m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 万t/a焦化及配套 * 万t/a选煤,干熄焦 * MW+ * MW发电, * 万t/a * 醇和5万t/a合成氨,并配套有办公楼、储罐区等公辅设施,以及脱硫脱硝除尘、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 * 期建设 * 万t/a的2× * 孔7.0m顶装焦炉,选煤,以及配套的化产品回收净化, * MW发电; * 期建设 * 万t/a的2× * 孔6. * m捣固焦炉, * MW发电,煤气深加工 * 醇及合成氨。其中办公、配电等公辅工程,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在 * 期完成建设。 项目总投资 *** .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 4万元,占总投资的9. * %。 | (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 期工程洗煤系统原煤破碎、筛分及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设袋式除尘器收尘后通过1根 * m排气筒(DA * )排放,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6)排放限值;备煤系统精煤破碎、筛分及转运产生的粉尘,设袋式除尘器收尘后通过1根 * m排气筒(DA * )排放;焦炉采用净化的煤气为燃料,烟道气采用“NaHCO3干法脱硫+颗粒物回收+低温SCR脱硝”工艺净化后经1根 * m烟囱(DA * )排放;设置相互独立 (略) 对装煤和推焦产生 (略) 理,共用1根 * m排气筒(DA * )排放;干熄焦产生的废气,设干熄 (略) ,处理后经1根 * m排气筒(DA * )排放;脱硫再生塔产生的尾气,经酸洗塔洗涤后送焦炉做助燃空气不外排;硫铵结晶干燥产生的废气,则采用“旋风除尘器+雾膜水浴除尘器” (略) 理,达标后经1根 * m排气筒(DA * )排放;粗苯管式炉尾气,送焦炉燃烧后与 (略) 理后外排。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上述有组织废气中排放的颗粒物、SO2、NOX、苯并[a]芘等污染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 期工程焦炉烟道气、装煤和推焦废气、干熄焦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气筒高度同 * 期工程,排放口编号分别为DA * 、DA * 、DA * ;项目共设1套化产回收系统,化产回收系统的废气治理依托 * 期工程已建设施; * 醇及合成氨工序的 * 醇精馏塔尾气、合成氨放空气及氨罐驰放气送转化预热炉燃烧,开车或检修事故排放的废气、不凝气和驰放气等,则送火炬燃烧,或送焦炉燃烧不外排。 (略) 理后,确保 * 期工程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 期工程洗煤系统卸车 (略) 粉尘,以及备煤系统煤棚(精煤)扬尘,采用封闭式煤棚、设洒水抑尘设施、 (略) 和通廊封闭设计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使洗煤系统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6)排放限值,备煤系统粉尘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排放限值。对于焦炉炉体废气,采取导烟孔盖采用水封结构、上升管盖和桥管承插口采用水封装置、 (略) 采用编制石棉填塞,特制泥浆封闭,以及炉门采用弹性刀边炉门、厚炉门框、大保护板、综合强度大、变形小、密封性好且易于调节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炉体废气的排放,使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并[a]芘、NH3和苯可溶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焦炉炉顶排放限值。储罐区设置氮封保护设施,减少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VOCS等废气的排放;冷鼓工序会有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与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苯、苯并[a]芘、酚类等能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厂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9),无组织排放的非 * 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通过加强管理,做好设备检修, (略) (略) 理站绿化建设等措施,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期工程,对于焦炉炉体废气,治理措施同 * 期工程。对于 * 醇工段和合成氨工段产生的废气,通过送火炬燃烧,或 (略) 理后,可将 * 醇和合成氨工段各工序产生的H2、CO、CH4、N2+Ar等主要成分转化为CO2、H2O等排放,并使 * 醇工段少量无组织排放CH3O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CH3S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厂界 * 级标准,使合成氨工段少量排放的NH3满足《 (略) 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项 (略) 理站1座,包 (略) 理系统和含 (略) (略) 分,其 (略) 理系统 (略) 理工序和生 (略) 理工序组成。 (略) 理工序设计规模 * m3/h,由“预处理+ (略) 理+ (略) 理”组成, (略) 生化污水(包括 * 期工程上升管水封下水、煤气冷凝液、蒸氨废水、脱硫废液、化验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 期工程升管水封下水、煤气冷凝液、蒸氨废水、脱硫废液、 * 醇精馏废水等),出水进入生化污水回用工序( * m3/h)。含盐废水回用系统( * m3/h)则处理循环水排污水、 (略) 等排出的含盐废水。回用水系统出水达《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后,产品水回用作为工艺循环补充水,浓盐水 (略) 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罐区防火堤(围堰)高度1m,围堰容积不低于罐体体积,罐区事故泄漏时,可将 (略) 存于罐区内;消防废水产生量约 * .2m3/次,事故水量约 * m3/次。应急事故池(容量兼顾消防废水)设计容量为 * m3, (略) 区东北 (略) ,可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 (略) 设置 * 座Φ * m的事故池(与 (略) 理能力同等),当浓缩机出现事故时,事故池 (略) 煤泥量,保证煤泥水不外排。设置1座 * m3的初期雨水池,与应急事故 (略) 区东北 (略) , (略) 区初期雨水的要求。 (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过程中,严格要求质量,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发声小的低噪声设备;在振动设备安装时,加装基础减振设施, (略) 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装置,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 (略) 位采 (略) 隔声,将风机包围在隔声罩中;循环水泵安装在泵房内,其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 (略) 安装软性接头;对汽轮发电机组等高振动设备设置减振台座,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维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厂房墙体选用隔声材料; (略) 区及周边绿化措施,形成隔声控制隔离带,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运营期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2类区标准要求。 ( * ) (略) 置措施 1、 (略) 置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 * 期工程筛 (略) 房焦尘、脱硫脱硝系统废催化剂,化产回收系统产生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洗油残渣, (略) 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设备维修和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 * 期工程危险废物除焦化及化产回收系统的各类危废外(同 * 期工程),还包括 * 醇及合成氨系统产生的各种废催化剂。筛 (略) 房焦尘外售;烟道气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交由 (略) 置; * 醇及合成氨系统产生的各种 (略) 家回收;化产回收系统产生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洗油残渣, (略) 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以及设备维修和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则送炼焦车间炼焦不外排。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含废催化剂)统 * 收集后置于为危废暂存间( * m2),定期交有 (略) 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1)及 * 年修 (略) 。 2、 * 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 期工程洗煤系统产生的中煤、尾煤泥和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备煤系统精煤破碎和转运过程中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配煤中炼焦不外排;炼焦系统,焦炉机侧、推 (略) 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配煤中炼焦不外排,干熄焦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烟道气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脱硫灰外售综合利用;空分装置产生的废吸附材料,由厂家回收; (略) 理站产生的废 (略) 家回收不外排。 * 期工程 * 般固废主要为炼焦系统,焦炉机侧、推 (略) 收集的粉尘和干熄焦粉尘,处置方式同 * 期工程。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 (略) 门统 * 清运。 (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防渗设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1)、《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 ) (略) , (略) 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 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装置区、 (略) 理站、罐区及污水管线等区域,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 * -7cm/s,或参照GB1 (略) ; * 般防 (略) 、粉碎机室、运煤通廊、 (略) 、焦场、筛焦楼、冷鼓工序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 * -7cm/s,或参照GB1 (略) ;简单防渗区 (略) 、中心控制室、 (略) 等,做 * 般地面硬化。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工作,随时了解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该工作应 (略) 周期。共设置5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略) 址上游的S4号泉点、西侧的S1号泉点、 (略) 下游的S7号下降泉, (略) 的 (略) 地西面排泄方向的S * 号泉点,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苯并[a]芘。监测周期为1次/年。 ( *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项目生产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理达标排放,固 (略) 置不外排,并加强企业日常管理, (略) 区防渗措施。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不改变占地土地利用性质, (略) 后排放的污染物 (略) 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略) 管理,减小事故排放的几率,同时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将项目运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减轻生产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等的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省生态 (略) *** 、 ***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