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产权人:
本次公示的地块位于缙云县东渡镇兆岸村及舒洪镇舒洪村大蓬自然村。地块01用地面积523平方米,地块02用地面积920平方米。
该项目建筑设计变更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三十天(自12月26日至1月26日)。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 (略) 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方式:缙云县五云街 (略) 78号自然资 (略) 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78-(略) 0578-(略)。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附:缙云县盘溪和贞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管理用房选 (略) 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缙云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