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政府项目
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庆城县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政府项目采购项目设备采购采购人为[ (略) 庆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24盘位云存储节点1台,HikCloud Storage VCS Emb视频云存储软件一套,AI旋镜 (略) 络摄像机62台,监控立杆5套,加工横壁8根,设备箱62个。】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由庆城县公安局发函指定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的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第二款【各类情形的说明】中第七类情形第五项“DICT 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杭州海康威视 (略) 授权代理商兰 (略) ”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兰 (略)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4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秦经理】,【*】
【异议接收邮箱:【*@*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
采购人: (略) 庆阳分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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