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鮀江街 (略) 与071县道交叉口二号,地理坐标:东经116度39分45.748秒,北纬23度25分50.192秒。占地面积为40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60平方米。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厂房一层主要有注塑车间、配料间、包装间、原料仓库、消毒间、更衣间、空压机房、模具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一般固 (略) ;二层主要为成品仓库、废气治理设施;办公楼主要有办公室、接待厅、展厅。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环评时设计年生产吸嘴配件49.5亿件/年。项目实际年生产吸嘴配件58.26亿件/年。
2024年8月6日至8月7日及2024年11月4日至11月5日, (略) (略) 对项目的废气、污水、噪声进行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污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2024年12月5日, (略) (略) 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勘察现场,经过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相关文件见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