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2023年3月8日)。
通讯地址: (略) 雁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雁江区X002宝东路(宝台至东峰)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 | (略) 雁江区 | (略) 雁 (略) | 四川环川盛达 (略) | 全长17.689km,双车道,采用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须设置冲洗设施、湿法作业、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严禁车辆带泥出门,运渣车辆冒顶装载;渣土车辆应密闭运输、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和现场焚烧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在宝东镇和东峰镇沿线租用沿线居民的空房居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场地内须修建截排水沟、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可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可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得向附近水体排放,沉淀的悬浮物定期清挖并作边坡填埋等妥善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工程附近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声源300m以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则需1000m才能达标。 (2)多种机械同时施工时,噪声源叠加后,昼间在距声源400m以外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在1000m以外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各种机械的噪声源均为移动噪声源,对沿线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大。施工方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生活垃圾依托租房已有的处理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可作为资源的部分加以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理。
(一)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最大限度缓减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运营期不涉及废水 (三)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①加强路面保养、维护,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②在集中居民点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减少突发噪声的干扰。③在场镇建成区、学校路段,应重点管理车辆鸣笛与禁止超载车辆行驶、限制大型车辆夜间超速行驶。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运营期的固废主要为道路上行驶车辆的遗漏物及过路行人丢弃的垃圾,建议施工完成后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同时加强管理,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