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4
博州精河县托托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 (略) 21号 | 3919.85 | ||
博州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 | 巴哈提?布然哈孜 | ||
1550 | 71 | ||
2021-03-31 | |||
新建 | |||
建设内容为包括新疆地埋式格栅井、调节池、污泥池、事故池;新建污水处理间一座,建筑面积165㎡,污水处理间内设置污水处理箱体两个,南侧箱体分为缺氧池和好氧池,北侧箱体分为好氧池、MBR池、消毒池。综合用房建筑面积120㎡,包括加药间、风机室、抽吸泵室、控制间及值班室。新建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再利用工程, (略) 294米,检查井2座、蓄水池1座、潜污泵1台、液位启停控制箱、路面恢复、生态林30亩。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厂中产生臭气单元格栅、调节池、污泥池采取地埋式,检查口采取加盖密封措施后通过自然扩散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污水处理间内设两个污一体化水处理箱体,箱体内设置好有氧池、缺氧池及MBR池,两个箱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臭气泄漏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 (略) 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线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泥池为重点防渗区,加药间、消毒间等一般为防渗区, (略) 面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地面均采用防水混凝土材料,并铺设防渗层,其防渗性能应与6米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1.0X10-7cm/s)等效 |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污泥产生量为2.37t/a,每年清掏一次,置于厂区污泥干化池自然干化,含水率小于60%后运至托托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栅渣产生量为4.2t/a,定期清掏,置于厂区污泥干化池自然干化后拉运至精河县托托镇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0.365t/a,集中收集,定期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应择低噪声设备;②风机置于室内,利用建筑墙体进行隔声吸声吸;③对主要噪声源应加设减振垫,修建减震基础,采用消声、隔声等措施;④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厂区绿化面积4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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