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5月5日
一、灾后重建和其他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
(一)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已整改。项目施工单位已完成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
(二)水土保
已整改。督促项目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严格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保监测单位选取及进场开展监测工作。
二、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
(一)项目质量管理不规范、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
1.部分项目未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
已整改。我局组织项目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部分进行了科学论证、会商,五方一致认为结合现场实际,拟采用的施工方案对于主体建筑基坑稳定性及工程质量无实质性影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现已修改相应部分施工图纸内容,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
2.部分隐蔽工程无验收记录。
已整改。我局已加强监督管理,要求项目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项目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监督工作。
3.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关键资料签章不全。
已整改。我局已加强项目内业资料监督管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签章不全等问题进行补充、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做好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质量验收记录和监督工作,及时对已实施项目进行预验收,做到程序合规、及时,手续完善。
(二)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参建单位未严格按要求履约的问题。
1.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时提交设计成果,严重影响项目开展。
已整改。已对设计单位进行违约处罚,要求代建单位在项目推进中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和项目进度控制,确保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2.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购买工程保险。
已整改。总承包单位已购买工程保险。
3.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置监理人员。
已整改。已对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并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足额配置,同时安排代建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4.代建单位虚假考勤、监理单位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已整改。已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了内部通报,并要求严格执行人员考勤制度,要求代建单位明确专人加强现场管理。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我局针对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已支付合同款项、未支付合同款项以及预计将产生款项进行了整理,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
已整改。我局完善了项目建设相关内控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批相关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已整改。该项目于2023年1月11日办理深基坑工程部分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特此公告
(略) 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