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镇志》编纂服务项目邀标公示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略) 委关于加强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落实《 (略) 地方志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编撰《中平镇志》,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平镇志》编纂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中平镇人民政府
三、编纂任务
2023年全面启动《中平镇志》编纂工作,2025年镇志编纂工作全部完成并公开出版。
四、编纂要求
(一)志名:《中平镇志》。
(二)编者:中平镇志编纂委员会。
(三)区域。以中平镇2022年12月行政辖区为记述范围。
(四)断限。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为2022年。
(五)体裁。正文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照片)、表、录,以志为主体。
(六)篇目。篇目设计符合科学性,按章节体编排。
(七)篇幅。全志版面原则上控制在30万字左右。
(八)图照。卷首设本行政区划图,前彩插。志中随文配图,图下设说明文字。
(九)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
(十)文体文风。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
(十一)数字、标点符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采用的数据以统计部门为准,部门数据经核实、确认、审定后方可入志。
(十二)版式。版面格式规范,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定。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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