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门源县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标段一[已发公告]
门源县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门源县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源县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已由门源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门发改(2023)192号、门发改(2023)228号和北建初审(2023)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拆除还建库区补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门源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门源县浩门镇现代产业园区纬九路1号
(2)招标内容:新建3号、4号平房仓2座,仓容量5000吨,单栋建筑面积为1190.18平方米,均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新建2号风雨棚建筑面积351.96平方米,地磅房建筑面积31.28平方米,设备购置及室外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1月25日 00: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6日 10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周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门源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荣迈 (略) |
地 址:门源县浩门镇现代产业园区纬九路1号 | 地 址: (略) 城西区金座唐道驿3号楼9楼902室 |
邮 编: | 邮 编:*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秦女士 |
电 话:0970-*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