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宜章县新晟生态屠宰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宜章县新晟生态屠宰场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宜章县一六镇塘尾村李家冲老虎山 |
建设单位 | 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一期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75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9274.56m2,总建筑面积为14966.53m2,主要建设屠宰加工车间、动检用房、污水处理车间、设备房、门卫室、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按照厂区建筑物一次性规划建设,生产内容分两期实施。一期年屠宰30.1万头生猪,一条年加工2.01万吨肉类深加工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肉类加工三级标准及一六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经专管运输至排污管道排入一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 ①待宰间、屠宰车间恶臭 待宰间设吸风口收集、屠宰车间采取换气抽风方式收集恶臭废气,并采取喷淋塔(除臭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恶臭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采取换气抽风方式收集恶臭废气,并采取喷淋塔(除臭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恶臭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的排放标准限值。 ③锅炉房(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锅炉房(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3外排,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计算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100m,同时进行了同类工程的调查再结合本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特征,综合考虑,确定本项目设置以生产区边界外延200m为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污染防治 对项目中的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废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病死猪/不合格病肉、检验后碎肉送至厂内无害化暂存间收集冷冻房暂存后,送至郴州 (略) 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不可食用内脏、肠胃内容物、待宰区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灰渣、格栅渣外售给当地有机肥生产厂家(郴州 (略) )作为原料使用;废油脂经收集后交由专门回收处置的单位处理;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示、报纸公示、个人及单位参与调查等四种方式。本次项目公众参与按照2019年1月1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示期间,无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