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9月12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 (略) 高效节能半导体在汽车照明的应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2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 (略) 高效节能半导体在汽车照明的应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比亚迪产业园3#厂房、4#厂房 (厂区中心坐标:E112.*,N26.*) |
建设单位 | 衡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 (略) |
项目概况 | 衡 (略) 拟投资*万元,在3#和4#标准厂房建设"衡 (略) 高效节能半导体在汽车照明的应用改扩建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套比亚迪汽车车灯总成(前灯/后尾灯/外后视镜等),改扩建完成后,总产能为*套比亚迪汽车车灯总成(前灯/后尾灯/外后视镜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密封性检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食堂废水需先隔油)排入松木(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拟建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包括: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10),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RT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12),热板焊接、镀铝抽真空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13),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空气压缩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一般在70~90dB(A),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去离子水制备废活性炭、废膜和废旧设备,均委外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废碱、废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