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出对3个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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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辰辉力尚包装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辰辉力尚包装制品(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蓟州区白涧镇工业园区东1号 | 天津 (略) | 蓟审批一[2024]49号 | 2024年4月24日 |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 |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 (略) 蓟州区南部,泃河东北、州河西侧交汇地带,青甸洼蓄滞洪区内 | (略) 水务 (略) | 蓟审批一[2024]50号 | 2024年4月24日 |
蓟运河治理工程(蓟州区段)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蓟州区下仓镇,起点为九王庄大桥上游115m处(桩号JL0+000),工程终点为永安庄村东(桩号JL18+425)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蓟审批一[2024]51号 | 2024年4月24日 |
附件:1、关于辰辉力尚包装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关于蓟运河治理工程(蓟州区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