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迁 (略) 年处理80万吨铁矿石70万吨低品位铁精粉选矿厂建设项目 | 迁 (略) | 唐山地源 (略) | 迁西县太平寨镇南刘古庄村南1000米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6687平方米。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本项目设置2条破碎生产线、2条粗选生产线、1条精选生产线,购置安装破碎机、振筛、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建设料场、破碎车间、磨选车间、干排车间、废石处理车间、皮带走廊、沉淀池、成品库房等同期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设施办公楼、配电室、库房等。项目年处理铁矿石80万吨,年产66%品位铁精粉30万吨;年处理低品位铁精粉70万吨,年产66%品位铁精粉50万吨。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冀发改政务备字〔2022〕28号。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来自矿石破碎、筛分工序等过程及物料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须按环评要求,颚破机受料仓三面围挡,上料一侧设置软帘,顶部设喷淋抑尘装置,鄂破机出料口与封闭廊道相连,一侧设置集气管道;锤破机、圆锥破碎机进出料口均与封闭廊道相连,一侧设集气管道;磁滑轮封闭处理,进出料口设置集尘管道;中转仓仓顶封闭,设置集气罩,并留出皮带落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和集尘管道;集气罩及集尘管道废气引至各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各自18m排气筒(P1、P2、P3)排放。 原料及成品储存在各自封闭库房内,禁止露天转运、堆存;在原料库、成品库均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定期向料堆喷水;物料转运均须在全封闭皮带通廊中进行;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尘出入;运输车辆车斗采用苫布苫盖,厂区道路全部硬化,生产期间及时清扫、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7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循环利用,生活废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 项目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项目设置2座事故池,池体容量须满足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矿浆量,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区外。各池体及危废间、厂房、库房均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⑷固废:主要为尾矿砂废料、除尘灰、废石、泥饼、废布袋、废钢球、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员工生活垃圾。 尾矿砂废料、废石、泥饼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生产;废钢球、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与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储存间建设与日常维护使用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 2024年1月8日—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